柳淳算是无语了,他倒目前为止,接触了一头老朱,三头小朱,他们老朱家人的共同特点,就是喜欢钱,只是侧重点不同。

        朱元璋觉得只要不是从老百姓身上盘剥来的,什么钱都是他的,非常霸道!朱标相对就文雅了很多,更崇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朱棣算是父子几人当中,最会花钱的一个。他爱财,但更会利用钱财。这不,靠着南北贸易,他手上的兵马已经突破了八万大关,直奔着十万去了。

        朱棣的爱好是把钱财转化成实力,朱樉的境界最差,这位只是单纯贪财。不过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只要能挣钱,他并不在乎王爷的体面,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这也是柳淳最欣赏他的地方,至少跟这样的货合作,不会太累!

        “王爷,我都说得这么明白了,你还听不懂!”柳淳叹了口气,“你非要我挑明吗?你现在就安排人去琉球,买下港口土地,建造仓库,船厂,还有酒店,赌场,青楼……你想想吧,一群大男人,在海上航行好几个月,眼珠子都憋红了,花钱根本不经过脑子,老母猪都能买出西施的价钱,怎么会没有钱赚?”

        “哎呦!“

        朱樉突然抚掌大笑,“臭小子,你年纪不大,倒是听懂啊!”朱樉怎么会不清楚,那些从西域来的商人,到了西安之后,醉生梦死,一掷千金,花钱之豪迈,让他这个秦王都目瞪口呆。

        海上的生活比陆地上还要惨一百倍。

        这要是在码头上,弄一个集吃喝玩乐于一身的酒楼,那简直就是个聚宝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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