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版本的劳资协议,在联盟效力0至6年的球员的顶薪起薪是工资帽的25%,而7至9年的球员顶薪起薪则是工资帽的30%,10年或10年以上的球员才能拿到理论上最大的35%的顶薪合同。

        另外工资涨幅根据非鸟权、鸟权、先签后换等皆有不同,《罗斯条款》的意义就在于结束新秀合同的球员可以拿到在联盟效力7至9年球员的起薪,即占工资帽30%的这一档。

        “我这次算是青史留名了吧?”

        林易可没想到他又一次导致历史原本的轨迹发生了改变,比如这次停摆后诞生的《林易与罗斯条款》。

        该条款的大部分内容与原条款不同,但是之所以该条款用了林易与罗斯的名字,主要原因是因为该条款被划分为了两档!

        第一档是在新秀合同前四年当选过vp,或两次在全明星赛中入选首发阵容,或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达到这一档的球员可以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的vp,并入选过两次年度最佳第一阵,同时两次入选过全明星赛首发阵容,达到这一档要求的球员可以在签订职业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得到一份占全队35%工资帽的顶薪合同。

        第一档的要求显然要简单的多,因为那是一个你达不成这个条件,可以换一个条件的选择题。

        可是第二档的要求简直丧心病狂,因为目前放眼整个联盟,目前只有林易一个人符合要求!

        《林易与罗斯条款》在未来也被称为“林易特权”,很大的原因就是特么的这第二档,拿命来达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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