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令,牍长三尺。《汉书·朱博传》“如太守汉吏,奉三尺令以从事耳。”《杜周传》又载“客有渭周曰‘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注曰“以三尺竹简书法律也。”
是故,“三尺令”、“三尺法”,皆言《汉律》也。
今左伯纸,大行其道。季汉书文,渐弃简牍。然尺寸未改。
试想。日报一版,高二尺,长六尺。前后二面,皆可书写,称“整版”。足可书一万二千四百八十字。掐头去尾,计一万字。一字千钱,足有一千万。
不出三日,整版广告售罄。
报馆上下,呆若木鸡。反复合算,确认无误。报馆丞陈琳,颓然投笔。
“版成千万”。遂成典故。
得此巨财,门下报馆,非但无亏,足可自持。
上疏帝廷。皇上言善。
先前,门下议生,便职掌谋议。皇上知人善用。今皆调入报馆。另有门下记佐,遍访民间疾苦。“凡遇不平,必书于报”。广开言路,启发民智。继两汉开明之风,继季汉国祚绵长。
“广开言路”,典出,《后汉书·来历传》“朝廷广开言事之路,故且一切假贷(宽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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