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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老约翰,他为什么想上战场呢?

        这年月日子枯燥乏味,反正也知道自己不是主力部队,跟着到战场上打打酱油是很让人开心的事。

        人们常说现在的生活好了,一个铁匠工作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一身铠甲、一个士兵服役多少天就能给自个儿置办多少装备,问题出在除了他们呢?领主老爷不缺铁匠,一个村子有俩就足够了,领主老爷也不缺士兵,老约翰穷的好几年都没有新衣服穿了。

        他背着个木筐就是全身家当,赌上全身家当就一个目的,他给自己的作战目标就是在战场上捡两柄剑。

        至于是己方贵族老爷的佩剑,还是大明商人挂在腰上的剑,他没想过,他就是单纯的想要捡两柄剑回去,只要捡两柄剑,往后两年的开支,就都不用发愁了。

        要是运气好的话再扒上它一件袍子,别管是骑士老爷的罩袍还是战马身上的挂袍,最好是大明商人穿的绸袍。

        扒一件绸袍,他就能娶个妻子、生一窝孩子,最好这场仗再打的久一点,让普利茅斯周围的地价低一点,买几亩地盖个木屋,孙子的名字他都起好了,就指望着这场仗了。

        他相信自己是能活下来的,活下来的几率至少要比当水手大得多,而且他的运气一直特别好。

        老约翰的运气确实很好,在赶往骑士老爷领地的路上,他被装备精良的北洋骑兵斥候撞个正着,四个骑着小马儿的骑兵提长矛、手枪围在他身边兜圈子,用他听不懂的话盘问他,那是个什么场景?

        所以说老约翰幸运,这种实力极端差异的情况他都没死,而且还从明军那弄来揣了一篓子的黑面包,厉不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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