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这次的演出很重要,伯恩斯坦先生应该已经到了,我们去迟了不好……”现在都是什么时候了,你还有闲心思听街头艺人的演出?别看这里距离卡内基音乐厅很近,但街头艺人和能在里面演出的音乐家完是不同层次的人,故而这位对他的行为很不满。

        “嘘~~”yo-yo皱起了眉头,将食指竖在唇边阻止了他的话语,旋即转过身去认真地聆听沈隆的演奏。

        这有什么好听的?他们要是有本事,早就去那边演出了,又何至于在广场上当街头艺人呢……嗯?不对,这大提琴的演奏方式……他也是圈内人,虽然不是演奏家也不是音乐家,可要在这一行混饭吃,鉴赏能力还是要有的,等音乐传入耳朵中,他马上闭嘴了。

        技法还不错,但也说不上顶尖,可这种演奏方式却是从来没有听闻过的,怪不得yo-yo会停下脚步聆听,他对演奏技法的追求就是这么痴迷;他现在也明白yo-yo为什么会停下脚步,转过来聆听音乐了。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或者三人行必有我师的话他没听过,却不代表西方没有类似的谚语,既然对方的技法有值得学习的地方,那么吸引到yo-yo也就不奇怪了。

        三分钟的演奏很快结束,yo-yo却有些意犹未尽,这么短的时间他还没办法完摸索出对方的具体技巧,于是他马上走上前,在口袋里翻了翻,却什么也没找出来,不禁有些急躁,幸好朋友跟了上来,递过去一张二十美元,化解了他的尴尬。

        yo-yo将美钞放到沈隆面前的琴盒里,然后迫不及待的问道,“这是什么曲子?还有你的演奏技法很特别!”

        “哦,yo-yo-a,他怎么也来听街头艺人的演出了?”沈隆还没有搭话,罗伯特-鲍里斯等人就激动起来,然后观众群里也有不少人认出了他。

        是的,yo-yo就是之前沈隆念叨过很多次的马友友,yo-yo是他的英文名字,从七岁首次在卡内基音乐厅登台之后,他就和这里结下了不解之缘,此后经常出现在这里的表演舞台上,或是独奏,或是和其它世界顶尖音乐家共同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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