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48小时,其实并不是拘留,它的说法是留置讯问,这也是留置讯问的最长时间了。

        而且一般情况下,留置讯问时间是不过24小时的。如果在自己没有犯罪的情况下,被警察恶意拘留过24小时,根据法律是可以起相关起诉的。

        当然前提是你没有犯罪,确定自己是被恶意陷害冤枉的。所以当面对恶意执法时,请记得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

        国人的法律意识是相对淡薄的,即便是一些警察,恐怕也是对此一知半解而已。掌握最基本的法律,可以让我们在面对一些问题上不至于走投无路。

        很显然原慧是一个非常懂法律的人,所以在面对沈慕然的时候,她也是显得从容不迫。

        事实上就是如此,寻常人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而那些真正违法乱纪的人,却非常善于钻法律的空子。

        48小时,这是省委李书记给沈慕然争取的最长时间了。可是这个时间对沈慕然来说,却非常的短暂。

        两天两夜的时间,案件能不能取得新的进展?沈慕然其实一点儿把握都没有,她很清楚原慧现在只需要等待就够了。

        等待最长48小时之后就可以离开了,为什么还要如实交代问题?

        接近凌晨时分,两位省领导也离开了省公安厅办公室,留下沈慕然一个人愁眉紧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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