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狱以为自己的事情已经做的天衣无缝了,因此对于易鹏的击鼓鸣冤,一点都不担心。

        严府台见司狱来到了公堂,他便直接把状纸扔给了司狱,问道:“司狱,你可认罪?”

        司狱看了一眼罪状,心里也是一惊,因为上面所写的,几乎全部都是事实,而且细节详尽,就像是易鹏亲眼看见他做案一样。

        他看了一旁的易鹏一眼,心中暗忖道:“这个人似乎知道我太多秘密,这一次他被诉之后,肯定会被打板子,关到牢房里几天,我得想个办法,弄一个畏罪自杀的假象,让这书生竖着进牢狱,横着出来。”

        司狱对易鹏已经起了杀心。

        但是老于世故的是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表现出来,而是装出一副大惊失色的神情,看着状纸,矢口否认道:“冤枉啊,府台大人,这状纸上所描述的案子,下官一件都没有参与过,甚至闻所未闻,这天地下怎么会有如此凶残之人。”

        司狱不认罪,这完全在严府台的意料之中,于是他看向易鹏,说道:“对方并不认罪,原告,你说对方犯下了这些罪行,可否有证据?”

        易鹏露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欣然点头道:“小生自然有证据了,不过不是证物,而是证人。”

        古代办案,其实也和现代差不多,讲究证据,而这证据,分为证物和证人,两者相辅相成,再加上审理官员的判断,一个案子就这样结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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