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甲,你去告诉狗的主人,这条狗本小姐看中了,多少钱,我买了。”清脆的女声这时变得霸道无比,着实让人听了后,生出了一种抽上一巴掌的冲动。

        达明转过身来冷着脸一看,就看见一个内穿大红织金花通袖袄,娇绿百褶缎裙,外罩貂鼠皮氅,杏眼桃腮,琼鼻樱唇,年约十六七的美貌少女,惊喜无比翘着兰花指指着自己,口气不仅大而且不容反驳。任人一看便知这是一个在父母长辈的光环之下娇生惯养成长起来的富家小姐,从小就养成了眼长头顶,颐指气使的大小姐刁蛮脾气。

        她的身后还站着三位分别穿着青色、蓝色、黑色大袄,足蹬玄色快靴的粗壮汉子,一个个横眉怒目,霸气十足,似乎只有天是老大,他是老二一样。

        左侧穿青色大袄的壮汉阿甲上前数步,傲慢地说:“小子,我家小姐看上你的狗,这是你天大的荣幸,还不赶快把狗献给我家小姐。”

        “噢,你要本公子把多多献给这位姑娘,还说是天大荣幸,这是什么道理?”达明脸色一沉,嘴角浮现出一丝讥讽之笑。“她以为自己是谁,天爷的娇女,皇家的公主?别说她不是,就算是,本公子也不可能俯首帖耳,任人摆布。”

        阿甲脸色骤然变得铁青,两只牛眼冒出阵阵杀意,低声吼道:“臭小子,别给脸不要脸,不想做人要做鬼。我家小姐乃是武威侯爷千金温蕙儿温大小姐,随便动动嘴,就可让你死上好几回。”

        达明夸张地连退几步,运气将脸色逼成惨白,右手轻轻拍打着胸膛,说:“哇,小生怕怕。一个美如天仙的可爱姑娘,竟然是一个杀人如麻的罗刹女,太可怕了。”达明仰头向天,高举起双手,凄厉地呼号:“天啦!你难道瞎了眼了,把一个人见人爱的姑娘,变成一个人见人怕的魔女,岂不是暴殄天物,煮鹤焚琴。”

        温蕙儿一直被人捧为天之娇女,周围全是奉承讨好、阿谀谄媚的附凤攀龙之辈,自己稍微给个笑脸,就可以让他们激动一晚上。哪里想到,今日在这个偏僻小城居然碰上了一个神经大条、不解风情、胆大妄为的鲁男子,还敢当面辱骂自己,这让她觉得自己那膨胀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仿佛被一根铁针扎了无数个洞,全身嗤嗤冒气,不由地涨红着脸,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腾腾冒着怒火,像是患了帕金森病的纤指无序地颤抖着指着达明,怒吼的尖叫声至少在九十分贝以上:“你这个无赖、流氓、狂徒,狂妄无礼至极。我可是侯府的大小姐,只要动动嘴,就能要了你的小命。你要乖乖地把这头漂亮的狗狗送给我,要……”

        “要、要、要,你什么也要不到,温大小姐。你真以为自己是王母娘娘,是个呼风唤雨的仙女,要风有风,要雨有雨,狗屁!抛掉你那个武威侯的家世光环,你什么都不是,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傻丫头而已。”达明对这种自恃家世,盛气凌人的二世祖毫无好感,甚至有一种打翻在地,狠踩他们的冲动。

        温蕙儿第一次碰见比她还要猖狂的人,气得脸色发白,身体发颤,嘴唇发干,半晌才说出话来:“阿甲、阿乙、阿丙,你们三个奴才是傻子呆子呀,还不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敢辱骂本小姐的臭小子抓起来,我要活活折磨他三天三夜,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放心吧,小姐,对付这种三斤鸭子两斤嘴,功夫全在嘴上的人,是小的拿手好戏。”穿蓝色大袄的阿乙,边说边走到达明面前。五短身材的他头大嘴小颈短脖细,乜着眼,双手抱胸,大大咧咧地说:“混蛋小子,老子给你最后的机会,快快跪在地上,求我家小姐原谅。你要是不照做,嘿嘿,老子一伸手,你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达明最恨别人在自己面前称老子,脸色一沉,阴恻恻地说:“狗奴才,你不过是豪门一条看家狗,有何张狂的本事。你如若再狂吠不已,爷定把你打得惶惶似丧家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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