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这里,阿吉抚摸起了它的毛发“但是它并不适合北方现在的这种寒冷气候。很容易就会死的——能买得起这种马的大贵族,都懂马”

        有些话,阿吉当着莫斯的面没有多说——如果喂食了药剂,虽然能够解决一些缺点,但是贵族们恐怕不会认的。

        乔治看了看莱顿,从他的眼神之中明白了一个意思——偶尔有那大贵族买来收藏,价格也会被那些精明的家伙压得很低。

        乔治恍然,南荒人与艾尔达人的交易不是一年两年了,像这种需求少,价格高的马,很多人爱马的大贵族都已经买到手了。市场上现在恐怕是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所以不是好货。

        “这种马其实最适合你们。”莫斯伸手抓向了第二匹马的马鬃。这个家伙动作很粗暴,但手力却非常适度,好似在那抓挠之中,让那马很舒服的样子“你们都喜欢这种‘玩物’。”

        乔治望向了那匹马——这是一匹白马,看起来极为高贵漂亮。

        它体态修长,但肌肉强健,身上几乎没有什么赘肉。样子不光极为神俊。双眼也极为灵动。

        说完,莫斯骑了上去,那马在他的口哨与操纵之中,蹄子富有节拍的小步挪动了起来,跳起了一支盛装舞步。紧接着,莫斯马鞭一挥,那马风驰电掣般飞去,转眼之间便达到了最快的速度。

        “赛马!”乔治一声惊呼。

        “膘太少了”阿吉摇了摇头,以‘狂热赛车迷’的口吻解释了起来“有些赛马,在长跑上的确耐力超常——三五十公里的路,可能不到一个小时就跑完了!但跑完一次比赛,就得休养调整几天。否则成绩不光会大打折扣,也更容易累死。而在战场上,一匹马有时候往往好多天都难以休息,所以必须是那种有膘、耐操的才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