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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刘景坚持不肯多带人马,蔡升出言道:“既然刘君执意如此,不妨将那队骑卒带上。”

        荆南缺马,尤其缺可供乘骑作战的好马,别部营中原本并没有骑兵编制。后来刘景迎娶邓瑗,丈人邓攸陪嫁了三十六匹良马,别部营正是靠着这批马,才得以成立骑“队”,下辖三十骑。

        刘修颔首表示同意,说道:“这倒是个好办法,三十骑若是运用得当,在关键时刻可以起到十倍、二十倍的效果。”

        “好。”这次刘景没再拒绝,他是不想高调,但前提是确保自己不会陷身险境。

        马周不由大喜,虽然他从小在水乡长大,却是一个旱鸭子,相反,他酷爱骑马,在他看来,率领骑兵可比率领船队威风多了。

        到时候将数十骑返回家乡,马踏乡里,执仇人于马下,数其罪状,拔刀斩之,何其快哉!

        马周想到这里,忍不住笑起来,接着心中一动,似想到什么,冲着刘景笑道:“刘君,你带回的那批铠甲始终存于库中,弃之不用,实在太可惜了,不如……”

        刘景不但从丈人邓攸那里获得三十六匹良马,还获得百副襦铠,及二百张牛皮,牛皮经过鞣制上漆,作成百余副皮甲。

        不过铠甲在长沙属于绝对管制物品,难以说清来源,因此绝大部分一直存放于营库内吃灰。马周对这批铠甲眼馋已久。

        刘景失笑道:“子谨,你这又是骑兵,又是铠甲,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南下讨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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