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多,孟凡离开了讲谈社,背包里多了一份初拟的合约,合约的形式自然孟凡要求的与讲谈社的合作约。

        当然了,合约也非全部都如孟凡所愿,肯定有一些要求和条件讲谈社是不能妥协的,而这些要求和条件呢本来就是孟凡用来讨价还价的余地,总之在自己接受的底线之上。

        讲谈社也肯定提了一些自己的要求,但要求也都是在合作约范围之内,孟凡大多数都接受了。

        比如说一些听起来很不平等的条约,包括讲谈社可以随时终止漫画连载和移刊连载,等等。

        还有,《山海奇人》除了动画化版权由讲谈社运营之外,霓虹地区的影视版权也授权给了讲谈社运营。

        如果《山海奇人》拍摄霓虹版电影或者电视剧的话,由讲谈社操刀。

        孟凡想要漫画在霓虹进行连载,除了打心底想要拿国漫登陆霓虹掰掰手腕这和演戏的想去好莱坞、打篮球的想去nba、踢足球的想去欧洲五大联赛、打乒乓球的想去华夏是一个道理还有就是想通过签约得到发行渠道。

        一部漫画想要火,肯定需要一个连载平台,无论是漫刊还是网站,继而你才能发行单行本,否则的话,没人知道,没有知名度。

        霓虹漫画连载和漫画出版甚至图书出版,基本都在这三家出版社,孟凡的漫画想要登陆霓虹很难绕得开这漫画三雄。

        就算这次签约不成,等孟凡的漫画在国内火了之后就算直接来霓虹卖单行本,那也还是要找其中一家作为发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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