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飞有心再逗逗这位老哥哥,不过,看他抓耳挠腮的样子,想了想,算了,当下就接过建盏,一口气喝了一个干净。

        这酒刚从地下挖上来,还带着沁凉,倒也不需要冰块,康飞一口下肚,顿时一激灵就打了一个冷战,顿时就叫了一声好。

        这葡萄酒历来得文人墨客的喜欢,其实道理很简单,葡萄酒是甜口的,食物里面,只有甜味会立刻给人幸福感,在古代,糖分摄入过高,还挺不容易的,像是大明盛产的【西洋糖(注1)】那可是行销海外的拳头产品,那些欧陆贵族们爱死来自东方的糖品了。

        一直到【我大清】末期,糖都是我朝的拳头产品,直到西方大规模工业化以及产糖地被割让,产自中国的【西洋糖】才黯然退出海外贸易。

        别提什么干不干,红不红的,绝大部分人类都喜欢甜口,这个不需要质疑,至于有人喝一口高卡高糖的都有负罪感,那是因为好日子过多了。

        康飞就喜欢喝葡萄酒,兑点冰红茶就更棒了,自己的口味,想怎么喝就怎么喝,英女王喝茶还兑奶呢!

        赞了一声好,他擦了擦嘴巴,随后,就把建盏拿在手上,给卞狴犴看,“二哥,知道这个是什么罢!”

        卞二爷不明所以,“建盏啊!满大街都是的……”说着,哦了一声,“三弟是嫌弃这茶盏丑了。”

        他未免搓了搓手,“那琉璃杯,哥哥我也用不起啊!”

        康飞心说,你给我一个不算透明的玻璃杯,我能给你扔了你信不信,我是缺那玻璃杯的人么?我要能再穿回去一趟,马爸爸那里买一吨送给你。

        当下他就给卞二爷科普,“这个东西,在扶桑,那可是值钱货,这么给你说罢,就我手上这个,多少银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