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易到难,虽然《哈利波特》比《暮光之城》提前八年出版,陈康杰还是决定把他们的顺序反过来,一是《哈利波特》字数更多,二是《暮光之城》的英文版是全英文写成的,比较容易上手,正好也是积累经验,也为学拉丁语和法语留出时间。

        陈康杰做出了估略的计划,先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整理出一些歌曲来卖出去,也加强自己的英习,开始学习拉丁语和法语。用两年的时间默写出《暮光之城》并自己翻译成英文。当然,这三件事都是同时进行的,毕竟现在陈康杰不用花什么心思在学校里面的学习上,有大把的空余时间。接着再用两年的时间默写出《哈利波特》并翻译成英文。

        有了这样的计划,陈康杰觉得应该会过得比较充实吧。虽然要体验儿时的童真和快乐,不过也不该把大把的时间放在那些无聊的游戏上。这两本小说还能出卖电影版权,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啊,特别挣的可是美金,等有了钱就能进入金融领域赚更大的钱,有钱就能将家乡的面貌改天换地,不能到20年后经济都还是处在全国垫底的角色,想想心里都是美滋滋的。越想越豪气冲天,既然重生,就要成为王者,就要担负起更大的责任。

        当然,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那就是锻炼身体,得让自己强健起来,起码“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是,没有好身体要干完这些大事可不容易,前世陈康杰大学毕业后就开始发胖了,虽然没有变成胖猪,可也是只有松肉没有肌肉。

        直到陈梅来到窗前叫去吃饭,陈康杰才从自己美好的思绪中回过神来。

        饭桌上三哥陈玉昶也回来了,听他们谈起来,陈玉昶是去和一个女孩子谈恋爱去了。陈玉昶小名陈老三,因为家里排行第三,大家都这么叫,因此也有一些邻居的长辈叫陈康杰陈老七。八十年代的人,大多数都是初中毕业就被默许谈恋爱了,当然那些继续上高中的除外。

        陈玉昶是个很爱潮流爱臭美的人,穿一双高跟皮鞋,一条喇叭裤,头发爷也长长的,好像烫过,脸型很有轮廓,眉宇间有点点刘德华的感觉,现在家里面有一辆老式的凤凰,那还是陈启刚前几年为回乡下方便才50元买的。这时候的自行车质量就是好,几年了,一直好好保养,看起来还是很精致的,陈老三就是整天骑着自行车去泡妞。

        八十年代的有一辆自行车是很神气的,记得后来有一个无锡作家写自行车是“八十年代的宝马”,这时候的小青年都喜欢潇洒的骑着自行车飞驰,衣服和头发被风吹起来,感觉很拉风,很吸引女孩子的眼球。

        “我给你在矿上找了一份合同工的工作,在通风队,别整天东拉西跑的了,大了就该做点正事,你准备一下,后天去报到”

        陈启刚端着碗筷淡淡的给老三说道,不过看陈玉昶的神情先是一紧,瞬间又变得有点喜。陈康杰可是明白他这表情的意思的,紧的是自己整天无忧无虑游玩的好日子到头了,喜的是上班可以自己有工资,不用每次向陈启刚要零花钱的时候看爸爸黑黑的脸色了。其实家里经济负担那么大,陈启刚也不可能有多少零花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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