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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佛俱乐部?”

        郑建国有些狐疑的看了眼旁边的布鲁斯,他是有些猜出这位的身份了,脑海中也就闪过耶鲁那边历史悠久的学生俱乐部骷髅会。

        郑建国在哈佛大学生活了一年多时间,虽说其中绝大多数的注意力都在学习上面,可还是听说了不少学生们组建的俱乐部,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便是坡斯廉俱乐部。

        当然,郑建国之所以对这个坡斯廉俱乐部记忆深刻,还是因为学校里有人拿它与耶鲁大学的骷髅会,普林斯顿大学的常春藤俱乐部,牛津大学的布灵顿俱乐部,剑桥的使徒会做比较,在哈佛学生们的心目中属于世界上最顶尖的——大学生社团。

        既然是哈佛大学生组成的社团,那么自然就会对学生们开放,而其加入标准并不公开,以郑建国私下里听说的也是在每年2年纪以上的学生中找出10人,向其发出入会邀请。

        只是郑建国听说时,他的第一年学习生涯还没结束,所以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受到推荐。

        即便是他在那段学习时间中接到邀请也不会去,毕竟对于一个志在诺奖的人面前,学生会是个啥子玩意?

        再顶级的学生会,在郑建国的重生者身份眼中,那也是放着正事儿不干的学生们,在闲的蛋疼情况下才折腾出来的兴趣班——

        上辈子里,郑建国没听说过地摊文学中的骷髅会和共济会,甚至是连货币战争中掌控世界的罗斯柴尔德都不知道。

        这也是郑建国当初差点让杨娜去买下拉菲酒庄的原因,否则以他近似于被害妄想症的谨慎而言,是打死都不会想从罗斯柴尔德家族手中买下拉菲酒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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