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和美国开战以前,曾经撤走了一部分日侨,然而加入了美国国籍的日裔却被留在了美国。

        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发生后,罗斯福总统签署了一个政令,在西海岸设立“军事区”,所有在限制区域的日裔全部都要迁入位于内陆的“安置中心”里。

        那并不是集中营一样的地方,理论上。

        当时有九成的日裔居住在西海岸,其中还有7万在美国出生的公民。

        尽管他们宣称自己是忠诚于美国的,“当地人”依旧对他们存在敌意,包括总统在内都担心他们会从事破坏和间谍活动。

        为了避免这些信仰天皇的日裔破坏和侦查美国的军事和重要工业,由军队负责驱逐在重要军事设施附近的日裔美国人。

        这些设置在内陆的“军事区”和犹太人定居点一样有宵禁,但条件比华沙的犹太人要好得多,更重要的是,住在里面的日裔是变相被保护起来的,非受限制区域的日裔反而要担心同事、邻居乃至给自己送报纸的报童的攻击。

        加利福利亚、华盛顿、新奥尔良的日裔立刻动身前往位于内华达、犹他和科罗拉多州的安置营,但有一个居住在加州圣莱安德罗市的日裔美国人松丰三郎却拒绝执行命令。

        然后他就被逮捕了。

        松丰三郎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针对的就是驱逐令和再安置令的合宪性——军队对特定人群的暂时驱逐是否是种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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