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大强将后世的农村合作社的好处与弊端一一列举,当然这个跟五十年代的那个农村合作社完全不一样,他也没有完全照搬后世的农村合作社,根据龙水村自己一些特色进行了一些添加,扬长补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四周静悄悄的,除邓青娃吧唧着嘴吃糖的声音,大家都不发一言,认认真真的听他讲话。

        一番高谈阔论之后,算是通过了核心人物的初审。

        董丽云为表示支持,决定将自家寄予厚望的长子给出去,意思是你随便使唤不要客气。

        但是呢!陆国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为了发展考虑,还是不要用农村合作社这个名字,在老一辈心里这个名字太扎心了,打出这样的名号怕是没几个人愿意加入,事情办不好,还要闹个大笑话。

        龙水村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了,法人代表陆国同志担任,技术顾问以及总经理邓大强同志担任,副总经理由陆开同志担任,进行公司调度,说白了,前面两个就是挂闲职的,真干事的大佬才是陆开。

        这一点小伙子也是想的很开,毕竟自己年龄在这里,老话说得好,嘴上没毛办事不牢,没有两座大山镇着,怕是自己不好办事,再说了出钱的是大爷,能给他个历练机会,就觉得很满意了。

        至于说资金问题,公司的结构问题,找来了代理村长王志军同志恳切交谈之后,拿出了一个大的章程。

        邓大强出最多的部分,持有百分之四十的股份,陆国以及王志军同志,分别瓜分了另外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官,王志军同志觉得他就不该掺和这件事情,还是蔡老四劝没他才答应的。

        理由说的头头是道,他不掺和怎么行?没有正规的指导这些个草台班子走上歪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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