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错,”骆亦成回答,“我妈已经盼了很久,在城里办了一场,她没有来参加,就是等着我回老家再办一场。”

        其实要办两场婚礼,是钱家先提出来的。

        说的好听点是城市的人和农村人的风俗习惯相差大,实际上不过是钱家人有些瞧不起农村的人而已。

        骆亦成想着要真的邀请村里人到城里来参加婚礼,那么多人,到时候说不定真的会闹矛盾。

        就将这件事和骆母商量了一下,骆母和村里人听到要回农村办一场,认为挺不错的。

        其实,城里人嫌弃他们,他们也不太喜欢和那些太讲究,瞧不起农村人的城里人一起吃酒。

        城里人斯文,又爱干净,看着他们穿的土气,总觉得他们不干净,他们吃饭是豪放了些。

        办酒就是要热热闹闹的,冷冰冰的有什么意思。索性就这样办,大家都自在。

        “亦成,我们之间,真的不能够挽回了吗?”钱贝贝不死心,“我知道不可能忘记我,我也没有办法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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