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松也是无奈,齐家的人,风山几个干部能不重视?
出了门,瞧见一个长相还不错的女人站在外面,隐约觉得有点眼熟,再想想胡主编去而复返,问道:“你是我们报社的?”
庆渔歌见到自己报社的一把手,心里一阵激动,上前一步站得笔直道:“是,我叫庆渔歌,是新闻三室的实习记者,胡主任叫我来给领导倒酒。”难得见见领导,自然要极力表现。
庞松点点头,径直朝刘羽的包厢去,临到门口忽然回过头:“你也过来了,给里面的客人陪酒”庞松想起来,似乎刘羽的接待员就异常貌美,刘羽似乎对美色一块比较偏重,叫渔歌陪陪酒,总归不会是坏事,禁不住又加了一句:“里面的客人很重要,不要怠慢!”
渔歌如同被一道神雷击中,呆愣愣了足足三秒钟,方始魂不守舍的点头,艰难的挪动着脚步,心里的震撼却无以言表,自己报社的社长,一把手居然,居然是出来给陈菲的专稿人敬酒的……
渔歌脑袋乱哄哄的,联想胡主编前后的反应,社长的态度,她终于确认,自己看走眼了,那个年轻的中队长,绝对不会只是一个队长那么简单!
这一刻,她心里叫悔不迭,早知道你是大能,我,我也不会是那种态度啊!
所以再次回到这张酒桌上,渔歌心里那个尴尬无比,同时也异常忐忑,尤其是庞松居然坐下来,不经常笑的脸上却挤满了笑容,开怀大笑的连喝了三杯。
“庆渔歌,给刘队长敬一杯。”庞松略带不满的说道,心说现在的实习记者,半点眼色都没有。
渔歌这才反应过来,尴尬的举起杯,半咬着嘴唇,小心翼翼的说道:“刘……刘队长,我敬你!”
刘羽没怎么在意渔歌,你别恶心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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